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冠钧因未建立严格的对外捐赠审查和决策程序,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嘉麟杰在2022年-2023年存在多笔对外捐赠,主要由子公司作为对外捐赠主体,子公司未书面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捐赠事项,公司未建立捐赠制度对子公司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予以规范。此外,嘉麟杰还存在未准确披露董事、高管薪酬,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等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曾冠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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