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释放资本市场活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将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注册决定有效期由原规定延长至48个月,为企业提供更灵活的操作窗口,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提高监管包容度。在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方面放宽限制,鼓励企业在合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整合。
三是设立简易审核程序。明确适用该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经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明确吸收合并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设置6个月锁定期,若构成收购行为,则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18个月锁定期;其他股东不设锁定期,增强流动性。
五是鼓励私募基金参与并购重组。实施“反向挂钩”机制,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48个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重组上市中非控股股东的锁定期由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重组办法》还根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应性调整,确保制度衔接顺畅。
随着《重组办法》的修改发布,“并购六条”各项措施全面落地,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功能持续释放。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累计披露资产重组事项超过600单,同比增长40%;其中重大资产重组约90单,同比增长230%;已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超过2000亿元,同比激增1160%,充分体现了政策红利的有效传导和市场信心的快速恢复。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重组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优化审核流程,提升并购重组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在此背景下,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海联讯(30027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联讯”,证券代码:300277.SZ)正积极推进换股吸收合并事宜。
杭汽轮B于1998年在深交所B股市场上市,但由于B股市场融资功能受限,公司长期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随着自主燃机商业化进程加快以及智慧能源业务拓展需求上升,杭汽轮亟需拓宽融资渠道,健全资本运作能力。
本次交易拟由海联讯向杭汽轮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实现对杭汽轮的吸收合并。交易完成后,杭汽轮将终止上市,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将由海联讯承接,从而实现在A股市场的再融资与资源整合。
目前,杭汽轮及相关各方正协调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尽职调查、财务审计、估值评估等工作,交易推进有序进行。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将形成以工业透平机械业务为主、电力信息化业务为辅的综合业务格局,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进入“十四五”时期,国家明确提出“3060”双碳目标,加快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天然气发电作为清洁低碳、调峰能力强的电源形式,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据规划,到206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超过50%,灵活性电源建设成为关键任务之一。
杭汽轮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汽轮机制造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气轮机技术,未来有望在天然气发电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此次与海联讯的合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清洁能源装备领域的布局能力和资本运作空间,助力其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随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并购重组已成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杭汽轮B与海联讯的合并案例,正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生动体现。
未来,随着更多优质企业借助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将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功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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