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口服液开封后会滋生细菌”“药用口服液含有防腐剂,开封后只要是有效的就不会滋生微生物”“药用口服液开封后需要放入冰箱保存”......关于药用口服液开封后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一直有争论。真相是什么?日前,浙江省宁波市药品检验所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实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选取美林、李强琵琶露、盐酸氨溴索等7种家庭常用口服液,模拟生活中常见场景。打开后分别放置在办公室、冰箱、高温高湿暴露(35℃,相对湿度85%)三种不同环境下。他们连续7天每天模拟一次。同时,考虑到很多人在服用口服液时会用嘴接触瓶口,因此也将口腔接触后的口服液放在办公环境中作为对照组。然后由技术人员分别在0天、7天、15天、30天和60天取样,采用《中国药典》(2020年版)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考察不同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下微生物的生长情况。
结果显示,第0天,4组样品均未检出微生物生长。
第7天,高温高湿保存的样品中,有2个样品的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分别为380cfu/ml和50cfu/ml,均超过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第15天暴露于高温高湿环境的样品普遍超标,肠杆菌属。如流氓肠杆菌和霍氏肠杆菌被检出。直接接触口腔的7份样品中,有1份样品的需氧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需氧菌总数为580cfu/ml,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为140cfu/ml,均远远超过药典规定的限量。
第30天,室温存放的1份样品菌落总数超标,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为80cfu/ml。两个样本中检出肺炎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是一种重要的条件致病菌和医源性感染,是下呼吸道、泌尿道和血液感染最重要的致病菌之一。存放在冰箱中的样品开始出现霉菌生长,但数量没有超标。
第60天,四组样品全部“沦陷”,其中一组保存在冰箱中的样品和两组直接接触口腔的样品被检出致病菌——大肠杆菌。大肠杆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引起人和许多动物的胃肠道感染或尿道感染。
结果表明,在日常用药中,除药品说明书中有特殊说明外,口服液应在开封后不与口腔直接接触的情况下服用,并应在低温条件下密闭保存。建议遵医嘱尽早使用,以免口服液中的细菌滋生对健康造成危害。
当然,消费者不需要过于担心药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微生物污染和繁殖风险,因为无论是处方开发还是药物研究,都会关注微生物安全性,通过添加适当的抑菌剂来规避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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